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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狭隘

凤景南走后,明湛重回到石榴小院儿,不紧不慢的生活。

魏宁则继续做着明湛的乐理先生,如今明湛笛子吹的不错,魏宁打算教明湛弹古琴。

明湛不乐意学那个,魏宁把自己家里珍藏的大圣遗音抱来给明湛赏鉴。他发现了,这小子相当贪财,跟他一讲这琴如何如何珍贵无匹,如何千金不换,顿时便有了兴致。

魏宁将自己的宝贝搁一旁,整个显摆过程摸都没让明湛摸一下,然后便远远的收好。随手再取出一张稍小的带着清漆味儿的七弦琴,温声道,“你先学这个,等学好了这个,再让你弹大圣遗音。”

明湛虽不大满意,却非不知好歹,勉勉强强的点了个脑袋。

魏宁认为明湛在乐理方面很有灵性,是那种触类旁通的灵气,许多人弹一辈子琴都是匠气十足、邯郸学步,可明湛哪怕刚开始练习,乐曲里的喜怒哀愁便可以随着高高低低的琴声弥漫开来。

他的技巧并不如何高明,独这份天资实在令人感叹。

琴如其人。明湛虽口不能言,其内心却不知如何瑰丽多姿。

明湛其实不介意学一些才艺,琴棋书画,什么都好,反正他事情很少。如今连太后都少找他茬儿,谁见他都躲着走,连凤明礼凤明义也不知道是怎么商量的,轻易不肯露面儿。

搞的明湛真是……他娘的……寂寞如雪啊。

他叮叮咚咚漫不经心的弹了两首曲子,就缩回了手,跑到一边儿的火盆前去烤火儿,太冷了,不知不觉冬天已经到来。

抽抽鼻子,红薯的香味儿很甜。

魏宁很喜欢吃红薯,不过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,因亩产高,为穷人所喜爱。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来吃,香软甜糯,为魏宁所钟爱。

魏宁掰了一半递给明湛,“少吃些,听明月说你天天吃,大便干。”

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红薯还在冒着喷香儿的热气,引人食欲,明湛差点儿直接拍到魏宁脸上。他,他也喜欢吃这个,小厨房有心讨主子的欢喜,蒸的、煮的、油炸的、烤的、烘成红薯干,变着法儿的给明湛收拾了来吃,明湛连吃了三天,结果吃成便秘,在马桶上坐了小半个时辰,后头的小菊花儿还受了些伤,才便了出来。

请御医开了几副通便的汤药才好了,哪知明月这个大嘴巴给唧咕出来,正巧给魏宁听个正着。今儿刚拿到烤红薯就先恶心明湛一番。

自从魏宁敲边打鼓的帮了明湛一个小忙,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权鉴,狼狈为奸的两个家伙心照不宣,交情更近了一步,魏宁闲了便会来石榴院逛一圈儿

魏宁认为明湛野心勃勃,如今明湛龙遇浅滩,正是交好的机会,反正,明湛若飞黄腾达,他们交情在先。若明湛野心夭折,对魏宁也没啥损失。而且,他有一个便利,他是奉旨教明湛乐理。

所谓,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
不过说句心理话,魏宁还挺喜欢看明湛郁闷时嘟起的嘴巴。

魏宁天生一张薄唇,常被人批判凉薄。不过,明湛就是那种粉粉肉肉的唇,圆圆的,嘟起来像小小的花朵一样,可爱极了。

明湛吃东西的模样也乖巧,一小口一小口的,偶尔还会舔嘴角,认真而珍惜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龙肝凤胆呢,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文的红薯。

魏宁喜欢明湛这种态度,视线落在明湛侧脸的细疤上,瞧了一会儿才说,“太医的药瞧着怎么没什么效用似的。”

明湛伸手摸了摸,其实太医的药不错,刚开始伤口痊愈后,只要刮风下雨阴天多云什么的便会发痒,比天气预报都要灵光。如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。

魏宁凑近细看,明湛的皮肤真是极好,像刚磨出的带着热气的水豆腐,因为年纪小,还有细细的绒毛儿,故此,这道疤极是扎眼。魏宁深觉惋惜,摸了摸,问明湛,“还疼吗?”

明湛白眼,这人不是傻了吧?都妈的结疤了,还问疼不疼。

“好了,这么丑,还翻什么白眼。”魏宁笑着捏捏明湛的脸,“怎么觉得你又胖了。”

“冬天穿的多。”明湛在魏宁的掌心写了一句,他不乐意别人说他胖。可能他就是容易发胖的体质,喝口凉水都要胖。

“要不要我教你剑术?听说你早就不去校场学骑射了,每天练练剑也不错的。”魏宁道,在他看来明湛胖就是因为不爱动弹的原因,而且一到冬天,连书都不乐意念,就喜欢天天裹在被窝儿里,懒猪一个。要命的是,明湛对于美食很有兴趣,胃口极好,最最要命的是,明湛还不挑食,他基本上没有不爱吃的东西。

这种品质,如果出生于贫民之家,父母肯定极省心,说这孩子好养活,不挑饭食。可偏偏明湛住在宫里,要什么有什么,所以随着明湛的渐渐长大,他的体型也好像气吹一般,慢慢的福态起来。

凤景乾每次看到明湛真会感叹自己会养小孩儿,瞧把明湛养的多出息多水滑啊。

不过,上苍总算给明湛留了一条活路,他开始发育,从内到外,个子也开始疯长。据明湛刻在门框上的记号算起来,他一年竟然长高了十公分。

明湛已经十三岁。

他的个子拔高的很快,天生一双长腿,以后也会逐渐长高,从遗传学上讲,凤景南和卫颖嘉都身量不凡,明湛长成小矮子的机率还是很低的。可除了他不算矮的个子,明湛外表乏列可陈,还有些胖,要说丑也没有多丑,就是很像――路人甲。

以至于魏宁想夸赞明湛时只能说,“明湛,你又长高了啊。”

或者,“明湛,你皮肤不错。”

要不就是,“明湛,你头发又黑又亮。”

明湛是个聪明人,他不屑于听到来自那些奴才的恭维,或是那些流于表面儿的,“四公子真是福态”“四公子实在聪慧”,在他看来都是放屁。

可是,听到魏宁的实话,对明湛又是一大打击。

古来便有“以貌取人”之说,可见外貌之重要,即便是明湛两世为人,也不希望自己真的长成路人甲,尤其是在锦绣遍地美人儿扫街的皇宫。

这种打击,真不是一般的大。

明湛已经开始和魏宁学习剑术,他不停的写字问魏宁,“为啥我练剑都瘦不下来?”

魏宁沉默半晌,答,“想瘦,你得少吃饭才成。练剑只能让你身上的肥肉变的结实些。”

真是个刻薄的家伙。

凤景南回云南后,虽然明湛拿到了印鉴,很可惜,天下太平无事,朝中风调雨顺,也没啥谋反作乱、篡朝夺位的事儿让他露脸。而凤明礼凤明义很聪明的采取了坚壁清野的作战方式,他们很少进宫,即便进宫除了谈论帝都的天气还是谈论帝都的天气,朝中事件半句不与明湛说。

其实在明湛看来,这是一种很笨但很有效的方式。他什么都不知道,所以,他什么都做不了。

相对的,凤明礼凤明义却可自由交际,不说有几分效果,起码混个脸熟儿。人家见的多了,就会说,唉哟,这是镇南王家的大公子和二公子。

大公子的名子在别人的嘴里出现的频率渐高,自然会把圈在宫中的四公子忘记。

而明湛除了每日读书,就是魏宁来教他些琴棋书画剑术刀法,魏宁是何等油滑之人,满朝文武,凤景乾谁都没派,单单指了魏宁来教导明湛,而魏宁,自然不会与明湛多提外面的事儿。

当然,明湛还可以出宫转转,看看大城小市、风景人情,凤景乾一直对他非常宽和,明湛只要报备一声,带齐了人,随时可以出宫。

不过,明湛外表看着少头,其实内里是一颗沧桑老心,他对风花雪月没什么兴趣。就拿现在说吧,他身边的清风明月,虽然年纪大些,也都是水灵灵的美人儿。他想要男人或者女人,根本只是一句话。至于放荡不羁、挥金如土啥的,在明湛看来,太傻x了。

在外头晃荡了几次,明湛便很少出去了,宫里、宫外似乎没什么不同。

今天,明湛早早起床,换了件绛色的衣袍,束发戴冠,打扮的喜庆至极。今天是凤明礼娶妻的日子,做为兄弟,凤明礼十分担心明湛不给他面子缺席,所以特意提前跟凤景乾请旨,然后他跑到石榴院跟明湛亲自打了招呼。

明湛自然要去的。

本来凤明礼早已订婚,可是孔家姑娘实在有些,嗯,特殊情况。在与凤明礼订婚后,收养孔家姑娘的叔父忽然得了急病过逝,这位孔姑娘相当仁义,他生父早逝,自幼跟前叔婶一道长大。怎忍不为叔父守孝?

如此,婚事便拖延至今。

其实魏太后很担心孔姑娘太过命硬,会与凤明礼相克,几次偷偷找钦天监算过,至于结果如何,就不得而知了。

现在,凤明礼凤明义防明湛仿若防贼,自然不需要明湛提前出宫帮忙筹客,只需他在当天露一露脸儿即可。

并且风明义一脸善解人善的与来访宾客解释,“我这四弟念书最用功不过,平日里常被闻道斋的先生们夸奖……”

这话假的明湛都听不下去,他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,闻道斋里的老头子们对他也是放牛吃草,不由翻白眼做了个怪模样。

凤明义顿觉喉咙里被明湛的白眼噎住了,后面的话就怎么都说不下去了。他其实很佩服明湛,虽然不会说话,明湛总有办法叫人火大。寒喧两句,凤明义送明湛去入席坐了,低声道,“让范维坐你身边儿,有什么需要让他去做。”

明湛点头。

明湛坐的很威风,范维在他下首,何玉何青如同两个小厮,一左一右,捏着筷子给明湛布菜,这派头儿,与凤景乾相比也不差什么。

明湛吃的很开心,只是一桌子的人除了他都有些不自在。

何青以前是传旨太监,不少人都认得他,如今看何青恭恭敬敬的站在明湛身后布菜伺候,顿时,落在明湛身上的目光都有些变了。

因明湛口不能言,他吃饭向来规矩,慢调斯理,没有一分一毫的紊乱,优雅得体,只是与这个热闹的场合不大相宜。可明湛也冤的狠,明义给他安排的这桌人,他两眼一摸黑,一个都不认识。不吃饭能干嘛。

唉,明义的心思总是太细,和女人一般。

明湛虽不认识别人,但也有人想跟他套交情,举杯相邀,“四公子,今儿头一遭见您,我敬四公子一杯。”

明湛看向方青,方青扯着嘴角一笑,端起杯来细声细气解释道,“不好意思,万岁说了公子年纪小、要少喝酒,这杯酒奴才代公子饮了。”

既然所有人都有意隔绝他与朝政的关系,明湛索性便做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,反正他见的人不多,装的神秘些,别人因为不了解,反而会生出敬畏或是嫉妒或是不屑来。

不论哪种,总比傻乎乎的不会说话还要应酬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好。

为什么是无关紧要的人?

切,凤明义会把重要客人安排在明湛的桌子上吗?

明湛不紧不慢的用餐,举座安宁,人们甚至交谈都有意放低声音。

凤明礼挨桌敬酒,凤明义跟着招呼客人。

这二人皆非瞎子,自然注意到了明湛那一席诡异至极的安静,凤明义见兄长的脸色不大好看,轻轻按了按兄长的手臂,兄弟俩交换个眼神,凤明义不着痕迹的离开片刻。

当一碗热羹扣翻在桌上,沾脏了明湛的衣衫后,明湛盯着那个慌张跪在地上认罪的小厮半晌,随后露出一抹玩味的笑。

管事已经赶过来,低头哈腰的赔罪,“四公子,奴才没□□好这小东西。”

何玉方青已经拿着帕子给明湛擦衣袍,忙不迭的问,“公子可烫着了?公子可有地方疼?”

范维在一侧,已经起身,眼角含笑,文质彬彬的对管事道,“行了,今日满府的贵客,四公子在宫里长住,这小东西怕是不认得四公子,不知者不怪么。再者,四公子身边何玉方青这么戳着,挡了光没看清楚也情有可原。四公子还会与他个小东西计较不成?下次小心就是了。带他下去吧。”众人之前自然不能多做计较。

管事被范维连削带打损的老脸通红,忙道,“奴才罪该万死,污了四公子的衣裳,奴才伺候公子换了衣衫吧。”

范维眼珠一转,笑道,“你这管事,怎生脸红了?不妨事,四公子性子最是豁达,一件衣袍,并不怪你,连刚刚那个小东西,你瞧着四公子的面子,一并饶恕了他吧。今日是大公子的喜事,四公子也想为大公子尽一分心力,只可惜今日奴才不小心污了衣袍,再者说了,府中两位公子年纪都比四公子长,哪里有适合四公子的衣衫呢。继续陪客,未免唐突。就劳烦管事去跟二公子说一声,我等先伺候四公子回宫了。正好,皇上也惦记着大公子的婚事呢,四公子回去也正好与皇上念叨一番,让皇上放心。”

这话不软不硬,既点出明湛身份,又说出明湛豁达,再者,连明湛在宫内颇是得宠也在范维的话中表露无疑。

这种情况,又是镇南王府的喜事,明湛当然不能随便翻脸。只是,满座皆无事,怎么偏就一碗羹到明湛这儿就洒了去。在座的都不是蠢人,主辱臣死,范维虽不会去死,也要替明湛讨回两分利息。

明湛起身要回宫,凤明义又来相拦了一番,叹道,“府里也没你的衣裳,四弟,明儿我和大哥去宫里瞧你去。”

明湛欢喜的点了点头,两人双手相执,一副兄友弟恭,明湛拉开凤明义的手,写了两个字,“女人。”

你还真的只会用些女人手段哪,想让我出丑,倒不知道今日丢脸的是谁了。

明湛脸上依旧是无懈可击的汪笑,凤明义使劲儿咬牙忍着,才没一口血喷出来。若不是你一副别人欠你三百两的鬼样子,我会使计让你提前退席么?